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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固原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固原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8-02-28 00:00:00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为新时代固原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在固原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27日  审议稿)

纳  冰

同志们:

  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总结2017年纪律检查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任务。刚才,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张柱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我市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以上率下、措施有力,带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管党治党从宽松软逐渐走向严紧硬。市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为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作出表率。在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强化压力传导,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实。市纪委积极协助市委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意见》,通过建立“三个清单”、“三级同述”、“三级包抓”、签字背书、约谈提醒、责任考核、监督检查等机制,实现对全市62个乡镇和市直部门党组织督导检查全覆盖,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全市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39个,通报部门37个,处理党员干部39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市委出台《固原市巡察工作办法》,对4个市直部门和10个乡镇开展了两轮巡察,整改问题181个,移交问题线索69件,问责1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我市探索实行的交叉巡察模式得到自治区纪委的充分肯定。

  (二)加强纪律建设,干部党规党纪意识明显增强。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贯彻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四届二次、三次全会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举办了“六盘清韵”廉政书画展,在县(区)和乡镇巡回开展“抵制腐败•共享和谐”警示教育宣传周活动,廉政文化教育馆建设方案已列入六盘山干部学院整体规划。严把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98人次。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关口前移,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处理党员干部90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60%。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出台了《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紧盯重要节点,强化交叉检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起,处理1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对9起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加大作风专项整治力度,问责单位29个、党员干部317人。重点查处了中央第八环境督查组反馈问题和西吉夏寨水库项目区违建中存在的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促使党员干部增强依法履职意识。

  (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件537件,处置问题线索839件,立案35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48人,同比分别上升8.27%、37.09%、58.93%和50%。全面落实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协作区制度,消灭乡镇纪委执纪审查“空白点”,全市62个乡镇共立案165件。扎实开展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162件,处理209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4起。

  (五)创新体制机制,监督执纪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全面推行“三级同述”“三级包抓”工作制度,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全面推行监督执纪“三交叉”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基层监督乏力、审查质量不高、案件定性不准等问题。全面推行执纪审查 “五个一体化”工作模式,形成执纪审查整体合力。全面推行派驻机构垂直化管理,实现了市一级派驻监督全覆盖。全面推行涉农扶贫项目资金 “331” 监管机制,监管平台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受理群众反映问题线索26件,经验做法在全区推广,被评为全区2017年14项纪检监察亮点工作之一。

  (六)对标落实中央要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市委扛起主体责任,靠前指挥,及时制定改革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市纪委切实负起专责,加强与涉改机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制定“三定”方案,做好转隶人员谈心谈话、融合培训、规范性文件制定、留置场所建设、办公场所确定、县(区)改革督导等工作,固原市、县(区)两级监察委员会已顺利挂牌并依法履职,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七)注重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修订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领导和集体决策能力。加强阵地建设,成立了委机关党总支(下设3个党支部),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推进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出台了《固原市纪委委员履职工作办法》。切实加强乡镇纪委建设,乡镇纪委书记由原来的兼职全部实现了专职,专司纪检监察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全年举办各类培训5批次1000余人次,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管理,处理反映纪检干部信访举报20件、4人。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政府、政协和各级党组织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密切配合,离不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无私奉献、务实苦干。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长期坚持、一以贯之、坚定不移。一是一些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措施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还没有解决好;二是一些部门(单位)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失之于松,抓制度落实的意识不强,导致腐败现象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仍然易发多发;三是“四风”问题仍然屡禁不止,隐形变异现象也或多或少存在;四是涉农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五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力量薄弱,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尚有欠缺。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8年主要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强调要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赵乐际同志的工作报告,是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全面贯彻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结合宁夏实际,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联系实际,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方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奋力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也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保障。

  (一)突出党的政治建设,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紧紧围绕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党委(党组)议事规则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遵守党章党规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督促领导干部认真整改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自觉接受组织监督。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要工作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对照“七个有之”问题,有效防范、切实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要围绕市委打好“六场硬仗”、加快“四个示范市”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约谈、查处、曝光力度,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阳奉阴违等行为,用严明的纪律保障政令畅通。

  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要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坚持抓早抓小,通过开展全面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强化执纪监督动态管理,协助党委(党组)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要强化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推动形成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二)强化制度机制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全面覆盖

  持续推进“三级同述”和“三级包抓”制度落实。根据职责要求,进一步完善“三级同述”和“三级包抓”工作机制,使述廉述责和包抓工作内容更加具体、重点更加突出、效果更加明显。完成五年内市县乡三级所有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述廉述责任务的60%;“包抓”更加突出工作领导和指导,围绕对公权力的全面监督,督促下级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精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实现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督促各级党组织深入贯彻市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意见》,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通过完善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督促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调研督导、约谈和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等制度,形成压力传导常态化,使管党治党责任压实到全市每一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实现责任落实全覆盖。

  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切实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对出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人和事,坚决追究责任,公开曝光。

  (三)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采取新招数、落实新举措,坚持抓时间节点、抓交叉检查,抓从严查处、抓通报曝光,有的放矢、对症施治。建立财政、税务、公安、审计等单位协作机制,发挥“四风”监督举报平台和“一键通”作用,深挖细查“四风”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开展“干部作风转变年” 活动,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整治、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十种表现”,重点纠治一些地方和部门(单位)贯彻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服务群众“事难办”“推绕拖”,工程项目招投标围标串标、事后监管不力,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群众举报查实、社会关注度高、影响恶劣的典型问题,从严处理,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构建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认真总结梳理我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制定我市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完善我市“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禁止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制度和办法,通过常态化的专项督查,年内使存在的隐性问题得到基本治理。进一步健全决策执行、督查督办、协调指导等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长严的制度体系。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要抓住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作风建设的根本,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干部“下基层”、结对帮扶贫困户、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开展“农民培训教育年”活动,督促党员干部坚守入党誓词,切实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凝聚群众、行动上服务群众。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做好群众工作,维护好群众根本利益。

  (四)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形成惩治腐败强大震慑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进一步发挥反腐败案件查处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运用好执纪审查“一体化”工作模式和交叉审查、交叉审理,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确保办案安全,守住“零事故”底线。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在早发现上深化、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在谈话函询上深化”的要求,切实提高发现违纪问题的能力。强化分析研究,提高精准把握政策能力,防止出现使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争取最佳执纪效果。健全党委(党组)谈话函询工作机制,实行全程签字背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对函询回复没有问题的,要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防止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要正确运用容错纠错机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的失误,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坚持标本兼治。要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各级党校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增强教育实效性。通过接受警示教育、传阅忏悔录、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总结审查调查、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从政从业行为,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五)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坚决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出台《固原市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围绕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等问题,每年确定2-3项整治重点,持续开展监督检查,通过3年专项治理实现对11项涉农扶贫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全覆盖。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要把惩治“蝇贪”与基层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今年专项治理的重点是扶贫资金、退耕还林资金和就业培训资金。

  强化上下联动整治和快速查处机制。建立健全县(区)纪委书记季度例会和半年报告、市县乡三级联动、涉农部门联席会议等制度,推动专项治理任务落到实处。要建立直查直办、优先处置、常态化通报曝光机制,对上级纪委移交的问题线索和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典型问题,严查快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公开曝光。3年内实现对全市所有涉农部门、乡镇、行政村督查全覆盖,对县(区)、乡镇纪委查结的案件每年要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复核,确保查纠到位。市、县、乡要同安排、同部署、同行动,齐心协力,步调一致,通力合作,坚决遏制涉农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

  深化运用“制度+科技”成果。要进一步在巩固深化 “331”监管机制推广应用上下功夫,督促落实好“政府牵头抓总、分级负责,部门各司其职、强化监管”工作机制,确保“331”监管机制规范运行。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市纪委要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对监管平台运行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县(区)纪委对平台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要达到60%以上。对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该备案不备案、该审核不审核、该公开不公开的,按照《固原市涉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责任。

  (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全面覆盖的监督体系

  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纪委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和工作磨合,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要完善市、县(区)党委领导反腐败的工作机制、决策机制和实施措施;探索健全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构建起规范内部运行和“纪法”、“法法”衔接制度体系,做好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相互贯通。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衔接。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权限,全要素试用12项调查措施,严把政策关、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探索赋予乡镇纪委监察权,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

  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结合监察体制改革,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修订完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监督权限和监督方式,切实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每半年向市纪委监委专题报告被监督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情况,真正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出来。要以执纪监督监察、审查调查为重点,完善业务指导和考核管理等制度,加大对监督责任缺位的责任追究力度。县(区)纪委监委要积极探索县(区)派驻机构设置和垂直管理办法,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和执纪审查“零突破”。

  深入开展巡察工作。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定位,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市、县(区)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组建市、县(区)巡察机构,紧盯被巡察党组织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分3轮对不少于20个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

  (七)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尊崇党章,坚决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践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各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履职尽责。

  强化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切实加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纪委常委会集体领导作用,不断健全科学民主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内外、上下交流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制定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教育,不断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能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认真研究解决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纠治“四风”、强化涉农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难点,不断拓展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健全完善落实机制和创新机制。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信息化平台,提高监督执纪管理规范化、科技化水平。

  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工作作用,坚持和运用好“三会一课”制度,压实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建立和完善“一案双查”机制,重点强化对执纪审查调查人员的监督管理,对压案瞒案、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执纪违纪的,坚决予以清除;问题严重的,要倒查追究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和分管领导的责任,用铁的纪律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万事从来贵有恒,无须扬鞭自奋蹄。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守担当、奋发有为,为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奋力谱写新时代固原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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