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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

固原:加强县(区)巡察工作指导督导 推进新时代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稿件来源:固原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1-25 00:00:00

  固原市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注重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指导督导,开展市县(区)巡察工作上下联动,推动全面提升县(区)巡察工作质效。

  定期研究县(区)巡察工作。结合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办专项检查、区市县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市县巡察工作指导督导反馈问题,通过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五县(区)巡察办主任座谈会等,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相关精神,听取县(区)巡察工作和对村(社区)延伸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深入查找并研究解决制约县(区)巡察工作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巡察工作。

  注重提升县(区)巡察干部能力素质。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下沉指导等方式,加强市县(区)巡察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素质提升,切实增强斗争本领。通过举办市县(区)巡察干部培训班,邀请自治区党委巡视办有关领导授课,认真学习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市县巡察工作西北片区调研座谈会、省区市巡察指导工作研讨会和全国市县巡察办主任提级培训班、自治区党委巡视动员部署会精神,以及中央和区、市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2017年以来,市委巡察机构举办市县(区)巡察干部培训班11期,培训市县(区)巡察干部556人(次)。

  深入县(区)开展督导调研。针对五县(区)巡察机构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自治区党委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提升政治巡察质效情况、统筹推进巡察全覆盖情况、开展对村(社区)延伸巡察情况、巡察规范化建设情况等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督导调研活动,督促指导县(区)巡察机构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开展工作。2017年以来,市委巡察机构组织赴五县(区)开展督导调研4次,形成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3篇、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专题汇报1次。

  统筹安排市县(区)一体巡察。结合固原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统筹市、县(区)巡察工作力量,积极探索开展提级巡察、交叉巡察、专项巡察和对村(社区)延伸巡察,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同步开展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着力破解人情干扰和熟人社会监督难题,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和效果。2017年以来,对五县(区)开展了一轮提级交叉巡察、两轮交叉巡察,市县(区)与中央、自治区党委同步开展了一轮上下联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巡察乡镇26个、县直部门(单位)44个,延伸巡察村221个,发现问题976个、移交问题线索140件。

  加强对村(社区)延伸巡察督促指导。坚持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向村(居)延伸巡察的出发点,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对村(社区)延伸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加强村(社区)延伸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督促指导五县(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按照新部署新要求五县(区)延伸村(社区)262个,发现问题904个,移交问题线索11件。全市共延伸巡察村(社区)673个,完成全覆盖任务的78.26%。

  建立县(区)落实巡察工作报备制度。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报备制度的规定要求,进一步细化县(区)巡察报备内容,严格规范报备形式,加强巡察报备台账管理,指派专人进行登记、录入、管理、报送,并建立报备台账档案,严格按照报备制度时限要求向自治区党委巡视办报备,同时向市委巡察办报备。(固原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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