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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

固原市委组织部出台两项制度 有力保障市委巡察“利剑”作用发挥

稿件来源:固原党建 发布时间: 2020-10-23 15:04:42

  近日,固原市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固原市结合巡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和《固原市新提拔任职的处(科)级干部参与巡察工作制度(试行)》两项制度,加强市委组织部与市委巡察组之间的巡前统筹、巡中配合、巡后督查,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培养锻炼、监督管理与巡察工作深度融合,既保障了巡察监督“利剑”作用发挥,又借巡察之力推动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巡前统筹,选优配强市委巡察工作力量。坚持把抓好巡察队伍建设作为开展巡察工作的基础性工程,着眼打造一支党性强、纪律严、素质高的巡察干部队伍,制定《固原市新提拔任职的处(科)级干部参与巡察工作制度(试行)》,严把巡察干部入口关,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规范巡察工作人员抽调和管理,充实巡察工作力量,优化巡察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市委组织部作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年度巡察工作计划,结合新提拔任职的处(科)级干部个人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每年抽调部分新提拔任职的处(科)级干部参与巡察工作,切实把巡察岗位作为教育、培养、锻炼干部的有效平台,让新提拔任职的处(科)级干部在巡察工作实践中接受党性锻炼、增强政治定力、提升能力素质。

  加强巡中配合,扎实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坚持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检查作为市委巡察的重要内容,制定《固原市结合巡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对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检查的方式方法、检查内容、检查程序、问题反馈、责任追究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加强与市委巡察组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检查与市委巡察工作同步联动开展,检查组在检查前向巡察组了解掌握巡察中发现的选人用人问题,检查中对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与巡察组会商,检查结束后与巡察组负责同志就检查情况充分交换意见,将专项检查情况作为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内容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既助力巡察监督、为市委巡察工作服务,又借力巡察监督、运用巡察监督成果,规范市直各部门(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发现和整改选人用人突出问题,倒逼选人用人责任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加强巡后督查,推动全市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市委组织部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确保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强化巡察结果运用,把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了解的“活情况”,有的放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日常管理,对领导班子配备和运行中的问题,及时调整理顺。抓住巡察问题整改的有利契机夯实组织工作基础,对巡察发现各单位存在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问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人才工作的问题,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在整改中补短板、强弱项、促规范、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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