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廉政要闻 正文

廉政要闻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稿件来源:宁夏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22-01-24 10:17:50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彭友东副主任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党委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紧紧围绕自治区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高质量立法,不断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选举任免,着力发挥代表作用,努力建设“四个机关”,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大力推进先行区建设、继续建设美丽新宁夏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