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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纪委监委查处1起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

稿件来源:固原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2-08 00:00:00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隆德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履职尽责,齐心协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法治观念不强,纪律意识淡漠,无视非常时期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给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2020年1月31日晚,隆德县神林乡神林村党支部党员、四组村民刘永强,在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小轿车外出。在经过神林村一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卡点时,遇到本组另一名与其往日多有积怨的村民正在该卡点值班。刘永强拒不配合该村民在卡点登记,欲强行冲过卡点驾车外出。该村民阻拦刘永强通过卡点外出,刘永强与其发生口角,还动手殴打了该村民。2月1日,隆德县公安局神林派出所对刘永强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拘留十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对刘永强涉嫌醉酒、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件驾驶机动车辆的严重违法行为按程序处理。

  刘永强丧失了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应有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值此疫情防控重要时期,不但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还违法乱纪殴打防控工作人员,泄私愤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刘永强的行为已背离了党员的理想信念,丧失了党员的基本资格。2月3日,经县纪委监委批准,神林乡纪委对刘永强违纪违法问题审查调查;2月6日,神林乡党委决定给予刘永强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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